西昌电子港澳通行证逗留签证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1、 西昌市居民。
2、 须本人到场提交申请材料并接受有关询问。
3、 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
温馨提示
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申请人须亲自到场提交申请,在同一受理部门、持用同一本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同一事由签注的人员和未满16周岁或已满60周岁(含)的申请人,可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但商务签注除外(须提交委托书、交验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以上提供)。
2、《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网上下载或在出入境管理机构领取。
3、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向任何有经营资质并在中国电信注册的社会相馆拍摄出入境证件照。
4、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就业、就学、培训等相应进入许可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赴香港就学、就业、培训人员及其亲属需提交)。
5、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及澳门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赴澳门就学人员需提交)。
6、商务部《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批表》复印件查验复印件(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就业的提交)。
7、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延期许可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在香港就学、就业、培训人员及其亲属,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在香港逗留的需提交)。
8、澳门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在澳门就学,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在澳门逗留的需提交)。
9、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核准的有申请人姓名的续期名单表或者经济财政司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在澳门就业,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在澳门逗留的需提交)。
10、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在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在澳门逗留的提交)。
11、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查验原件(属于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的需提供)
办理流程
1.准备材料
居民身份证,《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
2.申请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
3.缴费
4.领取港澳通行证
办理时限及费用
1、办理时限
港澳通行证的申请不超过15个工作日签发,加急5日
2、办理费用
往来港澳通行证: 80元/证
签注:
1.一次有效签注15元/件;二次有效签注30元/件;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80元/件;
2.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120元/件;
3.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160元/件;
4.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效签注240元/件;
办理地点
1、亲自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
西昌市公安局
地址: 航天大道西段25
凉山州西昌市出入境办证中心
地址: 西昌市正义路凉山州人才中心旁
凉山州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 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
电话:(0834)2286672
2、办公时间
日常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7:00